4月19日,江苏海建公司组织召开了《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集中宣贯会,各分(子)公司法务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宣贯。
本次宣贯主要内容是新修订的《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法律事务部门职责和法务相关人员的职责,详细解释了“四项法律审核”的相关规定,着重强调了法律纠纷的预防及处理措施。最后,会议提出机关部门将加强与各分(子)公司法务相关人员之间的沟通联系,以便于相互协助、配合,共同处理解决法律纠纷。
此次宣贯,让法务相关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有了更深层的理解和认识,有利于推进新管理办法的实施、防控法务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