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大浦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由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具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施工作业条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所需的2个土建工程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综合说明
2.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连云港市大浦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施工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本项目施工场地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 G310 国道(连天线)南侧,大浦河和蔷薇河支流之间,已建大浦污水厂南侧。请投标人自行考察施工现场作业环境。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标段
序号 | 标段划分 | 施工内容 |
1 | 标段一 (劳务一队) | 30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314碳源投加间、310-1#生物除臭装置、300流量计井、316室外电缆沟、加药管沟 |
2 | 标段六 (劳务六队) | 308储泥池、309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污泥堆棚、313门卫工程、312机修车间、311-2#生物除臭装置 |
详细施工内容见附件中图纸及劳务分包招标清单,请投标人投标报价以标段报价,发包人不接受结构单体报价行为。
2.3 计划施工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1月31日,工期约为2.5个月。
缺陷责任期:同建设单位缺陷责任期时间,质保金管理同建设单位规定。在缺陷责任期内认定为承包方责任时,承包方须无条件修复直至满足交工要求。
2.4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满足连云港市大浦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现行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有效的劳务分包营业范围。
3.2业绩要求
无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且信誉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项目总工 孙孝强 (电话:15195726717)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成功报名单位的电子邮箱,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投标人可能将被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公司市场。
2、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一个及以上标段推荐排名均为第一,则根据投标人业绩情况原则上推荐其为拟中标金额较大的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若在连云港市大浦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标段2~标段5)的公开招标中已中标2个标段的单位,不再接受其对连云港市大浦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标段1、标段6)公开招标的报名。
3、投标人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对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发现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 16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6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院内西侧白楼二楼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72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72号
联系人:孙孝强
电话:15195726717
2022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