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与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工程(一期)水稳及沥青摊铺工程已由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具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施工作业条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稳、沥青混合料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经验以及地方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果投标人认为自己的实力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本次招标要求运输任务,请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并于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考虑为将各类混合料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包括燃油费、运费、装车费、卸车费、运输协调费、保障产品质量的措施费、增值税税费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2. 工程综合说明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与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工程(一期)水稳及沥青摊铺工程水稳、沥青混合料运输,招标内容为项目范围内:水稳、沥青混合料运输工作。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贰个标段。
标段一、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混合料运输,运输路线:板桥生产基地(金港路11号)及云山拌合站(G228连云服务区附近)至施工现场,工程量:水稳混合料约10万吨、沥青混合料约4万吨,请投标人自行考察运输路线、距离。
标段二、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工程(一期)水稳及沥青摊铺工程混合料运输,运输路线:板桥生产基地(金港路11号)及云山拌合站(G228连云服务区附近)至施工现场,工程量:水稳混合料约8万吨、沥青混合料约1万吨,请投标人自行考察运输路线、距离。
以上数量为估计数量,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6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为包含道路运输,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运输车辆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每个标段投入的运输车辆的数量不少于40辆,并应根据施工需求可随时增加运输车辆,完全满足招标人对运力的需求,同时投标人根据现场辅道及慢车道的施工条件,投入合理进出、装卸混合料的匹配车型,所用车型应满足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须为车况良好,证照齐全的营运自卸车;水稳混合料每日运输能力不低于6000吨、沥青混合料每日运输能力不低于3000吨,并能在需要抢工时根据项目部要求及时增加运输车辆数量,如中标人的运输能力不能满足施工方的进度要求或要求上调合同价格,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在水稳混合料的运输过程中中标人对车辆须进行二层覆盖(覆盖隔离网、帆布)处理,在沥青混合料的运输过程中中标人对车辆须进行三层覆盖(覆盖隔离网、帆布、棉被)、四面保温板处理。上述的车辆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2业绩要求
无。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且信誉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01日18时00分前联系任思明(电话:18261317161)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成功报名单位的电子邮箱,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投标人可能将被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公司市场。
投标人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对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发现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院内多功能厅(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72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联系人:任思明 电话:1826131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