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苏晶拓建材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产基地因石子加工生产需要,现招标人江苏晶拓建材有限公司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合作伙伴,确定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产基地石子加工劳务分包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2、工程综合说明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石梁河水库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东北部东海与赣榆交界地带,西接山东省临沭县。石梁河水库生产基地主要业务内容为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水泥预制品生产及销售、石子加工及销售、机制砂生产及销售等。本次招标内容是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产基地石子加工劳务分包。请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产基地石子加工工程量总计约40万吨,工期1年。
投标人至少配备以下人员,并根据生产需要增加调整。
(1)管理人员:1名,职能:协调、石子厂员工管理、与甲方工作对接;要求18岁以上,6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务良好沟通能力。
(2)操作工:6名(2班制,每班3名),职能:石子生产线操作、设备保养、故障排查;要求18岁以上,6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石子生产线操作经验。
(3)机修工:2名(2班制,每班1名),职能:设备维修保养、故障排查及修理;要求18岁以上,6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三年石子生产线修理经验。
(4)食宿自理。
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考虑人员工资、办公费、生活费、住宿费、维修保养费(配件发包人提供、投标人负责安装)、易耗材(机油、黄油)、通迅费、交通费、保险、进退场费、财务费用(包含垫资、承兑贴息等费用)加班费、管理费、措施费、工料机涨价引起的费用、风险、利润、规费、税费等。社保费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缴纳。投标人考虑所应预见到的生产中必须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生产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未提及的与清单有关的一些隐性工作,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1月9日,工期为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有建筑劳务分包类有关劳务项目,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且信誉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2)投标人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书。投标人对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发现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在三天内安排投标时提供的人员进场,迅速开展生产。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在北京时间2021年11月4日10:00-2021年11月6日10:00联系项目经理赵文(电话:15961382555)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成功报名单位的电子邮箱,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权,招标人可能将其列入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海建公司市场。
投标人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对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发现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为了保证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议投标人应自付费用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通过联系项目经理赵文(电话:15961382555),来进一步获取更为详细的相关资料,我方将会积极配合及解释,以保证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11月9日上午10:00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00~10:00分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院内西侧二楼多功能厅(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72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要求投标单位统一按增值税税率为3%报价。承包人在领取款项前,因国家税务政策原因只能开具其他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结算时将单价调整为:(清单单价/1.03)*其他税率。投标单位报价时需注明增值税专票的税率。如果各个投标人的税率不一致,由招标人按统一的税率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换算。
7、本公告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三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晶拓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文(电话:15961382555)
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