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具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施工作业条件,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拟对路灯出新工程进行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工程综合说明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总承包路灯出新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金海路、新光路、鹰游山路及海滨大道路灯及信号灯的出新。具体为路灯及信号灯拆除、返厂维修、安装,路灯及信号灯基础施工,相关配件、安装完成后的调试等:
①信号灯:包括信号灯的拆除、信号灯的返厂维修(运输距离自行考虑、杆件喷漆,灯盘自行考虑利用率)、信号灯基础(原基础抬高,包括原基础部分凿除,土方开挖与回填,钢筋加工与安装,模板安拆,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及养护(混凝土甲供),接地及法兰,预留穿线管道)、信号灯安装(运输距离自行考虑、成套安装,包含相关五金及配件,预留配线至基础外1m,调试及相关部门验收等)。投标人考虑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混凝土甲供)、辅材、机械、质检(自检)、进退场费(含机械)、项目措施费、机械维修保养、水电费、二次搬运、安装、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地方协调、财务费用(包含垫资、承兑贴息等费用)、检测费、配合费、缺陷修复、管理、保险、风险、税费、利息、规费、利润、利息、工料机涨价引起的费用、因工期紧张的赶工费等费用。投标人考虑所应预见到的施工中必须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施工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未提及的与清单有关的一些隐性工作,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②12m双臂路灯:包括路灯的拆除、路灯的返厂维修(运输距离自行考虑、杆件喷漆,灯盘自行考虑利用率)、路灯基础(原基础抬高,包括原基础部分凿除,土方开挖与回填,钢筋加工与安装,模板安拆,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及养护(混凝土甲供),接地及法兰,预留穿线管道)、路灯安装(运输距离自行考虑、成套安装,包含相关五金及配件,预留配线至基础外1m,调试及相关部门验收等)(注:12m双臂路灯分为返厂及新建,新建部分成套安装,包含运输、安装、相关五金及配件、配线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考虑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混凝土甲供)、辅材、机械、质检(自检)、进退场费(含机械)、项目措施费、机械维修保养、水电费、二次搬运、安装、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地方协调、财务费用(包含垫资、承兑贴息等费用)、检测费、配合费、缺陷修复、管理、保险、风险、税费、利息、规费、利润、利息、工料机涨价引起的费用、因工期紧张的赶工费等费用。投标人考虑所应预见到的施工中必须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施工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未提及的与清单有关的一些隐性工作,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月10日,工期约为2个月。
缺陷责任期:同建设单位缺陷责任期时间,质保金管理同建设单位规定。在缺陷责任期内认定为承包方责任时,承包方须无条件修复直至满足交工要求。
2.4质量标准
满足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及现行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及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且信誉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在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7日10:00- 2021 年 11 月1日10:00联系项目经理徐进(电话:13851266626)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成功报名单位的电子邮箱,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权,招标人可能将其列入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海建公司市场。
投标人报名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对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发现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为了保证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议投标人应自付费用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通过联系项目经理徐进 (电话:13851266626),来进一步获取更为详细的工程相关资料,我方将会积极配合及解释,以保证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日上午10:00分,投标人须在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开标地点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72号)
6、要求投标单位统一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9%)报价。承包人在领取款项前,因国家税务政策原因只能开具其他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结算时将单价调整为:(清单单价/1.09)*其他税率。投标单位报价时需注明增值税专票的税率。如果各个投标人的税率不一致,由招标人按统一的税率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换算。
7、本公告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三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殿文电话:15366656609
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