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梁河水库采砂工程南辰一号码头港池尾泥挖运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作者:苏超 发布时间:2024-11-15

1.招标条件

石梁河采砂项目由连云港海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具体负责实施,为了满足采砂生产作业需要,需选择劳务班组对南辰一号码头港池尾泥进行挖运,现对石梁河水库采砂工程南辰一号码头港池尾泥挖运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综合说明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采砂工程;

2、工程地点和范围: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招标人指定区域;

3、承包内容:挖泥船(不低于220)挖泥+开底驳水上运输至石梁河水库招标人指定区域,详细如下:

(1)挖泥船挖泥至开底驳运输船;

(2)开底驳运输船将所挖泥通过船运方式送至石梁河水库招标人指定区域,运距约7km;

(3)开底驳运输船在石梁河水库招标人指定区域内卸泥;

(4)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量所需的劳务、材料、燃油、辅材、机械、质检(自检)、进出场费用(船舶机械)、道路运输协调费用、项目措施费、全部机械维修保养及配件更换、水电费、二次搬运、安装、安全、环保、文明生产、地方协调、财务费用、检测费、配合费、缺陷修复、管理、保险、风险、规费、利润、利息、工料机涨价引起的费用、因工期紧张的赶工费等费用。投标人所应预见到的生产中必须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生产内容所产生的费用都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括未提及的与清单有关的一些隐性工作,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4、作业时间: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所规定的作业时间执行,每年6月1日-9月30日为汛期,年度有效作业时间约8个月。

5、工程量:预估工程量40万m³。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2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1月24日,工期约为1年。

缺陷责任期: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劳务分包营业范围。

(2)投标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2022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或正在实施的与之相关劳务分包业绩。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同时在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中的供应商类型包含“分包”,且信誉等级为合格B及以上。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1 16 09 00 分至 2024 11 20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http://114.216.1.189:13000/portal)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得登录账号,请先申请,账号申请及后续投标过程中如有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平台网页。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投标人可能将被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招标人市场。

报名截止时间后,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1 21  15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递交方式为投标人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上传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对应的系统中,并进行相关填报;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送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和后续的澄清、修改、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均在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和招标采购监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海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村

联系人:苏超

电话:17805037776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