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现对连宿高速徐圩至灌云段LS-LYG21标段沥青混合料运输项目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青混合料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2. 综合说明
2.1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连宿高速徐圩至灌云段LS-LYG21标段沥青混合料运输项目,服务内容为运输,具体内容包括:沥青混合料运输。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运输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运输开始时间:2024年7月30日,计划运输结束时间:2025年7月30日,日运输量不低于4000吨,工期约为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满足连宿高速徐圩至灌云段LS-LYG21标段项目部要求、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证。
(3)公司自有经检验合格的5台运输车辆
3.2业绩要求
无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服务供方),且信誉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保证每个标段投入的运输车辆的数量不少于30辆,车辆保险不低于300万;投标人需设组织调度联系人,定于合同中,日运输能力不低于4500吨,并应根据施工需求可随时增加运输车辆,完全满足招标人对运力的需求,同时投标人根据现场辅道及慢车道的施工条件,投入合理进出、装卸混合料的匹配车型,所用车型应满足招标人要求。乙方须对运输车辆进行保温改造及打设测温孔处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测温孔在车厢侧面钻取直径1cm圆孔即可;运料车均需按照五面保温的要求进行改造,要求车厢前后左右四面包裹保温棉外加铁皮进行加固处理,装料后车箱顶面进行三层覆盖(覆盖隔离网、棉被、篷布)的保温措施,卸料过程中继续覆盖直至卸料结束,以保证混合料温度、保护环境及避免尘土污染混合料。
3.4.2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须为车况良好,证照齐全的营运自卸车,公司自有经检验合格的5台运输车辆;如中标人的运输能力不能满足施工方的进度要求或要求上调合同价格,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4.3混合料运输车辆必须配自动覆盖装置。
3.4.4运输车辆应确保能耗、排放水平符合规定,能耗大、污染排放严重的老旧设备不得投入本工程建设,对运输车辆配置 GPS 位置传感器,监测设备能耗、工作时长以及运行轨迹。上述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4.5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经验以及地方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果投标人认为自己的实力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本次招标要求运输任务,请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并于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0日9时00分至 2024 年 7 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http://114.216.1.189:13000/portal)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得登录账号,请先申请,账号申请及后续投标过程中如有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平台网页。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投标人将被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招标人市场。
报名截止时间后,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7月26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递交方式为投标人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上传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对应的系统中,并进行相关填报;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送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和后续的澄清、修改、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均在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和招标采购监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联系人:高门振、倪快
电话:15261376003(高门振)、13815600649(倪快)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