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4月1日,海建公司纪委下发《关于加强清明节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就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及作风建设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2022年清明节将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疫指办发〔2022〕16号)、海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第1号)和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防止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松懈、“四风”问题反弹,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安全防范精细到位、祭扫文明新风树立,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